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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國(guó)家税務(wù)总局广东省税務(wù)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、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(yǒu)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22〕33号),2021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為(wèi)8310元,2021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為(wèi)12964元,执行时间為(wèi)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。
那么从2022年7月1日起
深圳社保缴费基数有(yǒu)什么变化呢(ne)?让我们一起看看最新(xīn)版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吧!
说明:
1.“本市最低工资”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。
2.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,深圳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,分(fēn)别按8310元/月、12964元/月的标准计算。
3.根据《深圳市关于应对新(xīn)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體(tǐ)纾困解难若干措施》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(fēn)调整如下:
(1)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,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(fēn)(医保一档地补医保费率為(wèi)0.2%、医保二档為(wèi)0.1%、医保三档為(wèi)0.05%);
(2)2022 年 12 月31 日前,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,企业缴费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.5%调降至0.45%。
适用(yòng)范围:已经在深圳办理(lǐ)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,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體(tǐ)工商(shāng)户、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(mín)办非企业单位。机关事业单位、非从业居民(mín)、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适用(yòng)对象。
4.根据《广东省人民(mín)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務(wù)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延续实施阶段性降率:
(1)2018年12月至2023年4月,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,单位缴费比费比例由1%降至0.7%,个人缴费比费比例由0.5%降至0.3%;
(2)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,用(yòng)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20%。
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又(yòu)是怎么算的呢(ne)?,接着看看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,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
说明:
1.“本市最低工资”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。
2.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,深圳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,分(fēn)别按8310元/月、12964元/月的标准计算。
3.本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自2022年1月起执行,其中: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。
数字太多(duō)算不过来?别担心!继续往下看
01
假如你是企业职工
��养老保险��
��医疗保险��
��生育保险��
��失业保险��
��工伤保险��
��工伤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,全部由用(yòng)人单位承担。
02
假如你是灵活就业人员
��养老保险��
��医疗保险��
��失业保险��
上述缴费基数调整有(yǒu)效时间為(wèi)
2022年7月1日—2023年6月30日